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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公司設立流程 (三資企業及辦事處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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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交的文件如下:
※以中方名義提交項目申請報告(獨資企業免提交)。
※投資申請表(獨資企業專用)。
※外商投資企業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獨資企業免提交合同)。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投資者所在國家或地區政府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或其它開業證明的複印件、股東名冊、董事會決議;以個人名義投資的需出具個人身份證明及護照影印件。
※投資者所在地的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中方投資者應提交審計報告)。
※外商投資企業董事會成員名單、投資者委派董事文件、董事身份證及護照(中方董事免提交)影印件;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委任文件及其身份證或護照,上述中方人員需提交人事證明和個人簡歷。
※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租賃(或購買)合同及其產權證明,或與市土地局或縣區土地管理部門簽定的用地合同。
※外商投資企業自用的主要進口機械設備、辦公用品及交通工具清單(含品名、型號、數量、單價、總值)。
※環保徵求意見函。
※審批部門認為必要的其它補充文件。
備註:
一、外商獨資企業需要申請立項。
二、其他應備文件,請依照公司設立地區之政府規定。 |
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
設立代表處的應備文件:
※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設立代表處申請書,內容包括:該企業簡況、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目的、常駐代表機構名稱、派駐人員(首席代表、代表)、業務範圍、駐在期限、辦公地址等。
※所在國或地區有關當局出具的開業合法證明。
※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書(外文須附中文譯本)(正本)。
※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並蓋章的委任代表處人員的授權書。
※被授權人員(代表)的詳細履歷表(由中學畢業至今)。
※被授權人員(代表)所在國或地區的身份證、入境簽證等有效證件,港澳地區的人員須附有回鄉證(複印件)。
※推薦函。
※租房協議書。
備註:其他應備文件,請依照公司設立地區之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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