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著陸一二三
台灣人民與大陸人民辦理結婚之手續及應準備文件
-護照與台胞證辦理須知-
※ 護照辦理應備資料:(約需要5工作天)
1、身分證正本
2、身分證影本二份(附正本者我們會代印)
3、二吋彩色半身照片二張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男生需附退伍令
6、舊護照(換發新照者)
7、20歲以下附家長同意書
8、軍公教首次辦理護照,申請書仍需加蓋關防及首長章
9、役男19-27歲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男子,須向區鄉鎮公所申請役男出國申請書
※ 台胞證辦理應備資料:(新辦約需要5工作天)
1、護照影本一份
2、身分證影本
3、二吋彩色半身照片三張
註:前往大陸每次皆須要台胞證加簽,每次加簽有效期為三個月。
-台灣辦理單身證明-
未婚者︰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五份。
離婚者︰同上及申請五份離婚協議書,如為判決離婚則改為准予離婚判決書及判決確認書各五份。
喪偶者︰同未婚者,另外申請五份配偶死亡證明書。
經過地方法院辦理公證,公證書將會從法院寄交給海基會,海基會轉海協會再轉當地公證人協會,所以,一般都需要等待台灣文件到達當地才能辦理手續,約需等待一個月至一個半月,部分地區可以接受法院公證書直接辦理,需要另行詢問。
公證書可以辦理快件約15天可以抵達大陸。
廣西、福建與江西二春辦理單身證明需要準備離婚協議書正本
-大陸辦理單身證明-
分為三種︰
1、無業或個體戶,由當地居(村)委會開立婚姻狀況證明
2、有單位者由單位開立
3、部分地區需要轉由鄉、縣級民政單位蓋章,請注意洽詢。
-大陸辦理結婚手續-
分為四段︰
1. 省府或地市級單位民政局(社會婚姻服務處)辦理結婚登記
2. 由登記機關出具介紹函前往指定醫院辦理體檢
3. 體檢後依據民政局指示天數前往領取結婚證書
4. 前往公證人協會辦理結婚公證
註:部分地區之後還需要前往對台辦事處登記,請洽詢當地。
※ 前往時台灣人士應攜資料:
a、單身證明
b、身分證正本
c、護照
d、台胞證
※ 返回時攜回資料:
a、結婚公證書
b、大陸配偶身分證影本
c、配偶二吋半身照片二張
d、大陸配偶父母親基本資料
-台灣辦理手續-
1、辦理海基會文書驗證,依辦理地點時間從10天至35天不等
2、辦理戶籍登記申請二份戶籍謄本
3、辦理對保,軍公教人員由所屬機關蓋關防
4、境管局旅行證申請約六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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