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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著陸一二三
如何辦理涉台公證?
一、涉台公證包括哪些範圍
涉台公證指的是,大陸公證機關出具的涉及台胞、台屬申請辦理的各類民事方面的公證文書。其具體範圍包括:
(1)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委託公證書,以及根據案情需要辦理的出生、死亡、婚姻等公證書;
(2)收養、婚姻、出生、死亡、學歷、委託公證書;
(3)用於大陸居民赴台灣定居或台灣居民赴大陸定居的親屬關係、婚姻、出生等公證書;
(4)用於減免所得稅而辦理的撫養親屬公證證明,包括親屬關係、謀生能力、病殘、成年人在學公證書,繳納保險費或繳納醫藥費公證書;
(5)財產權利公證書,即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所享有的財產權利公證證明,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等有形財產和專利、著作、商標等無形財產權。台胞、台屬對涉及以上民事事項需要公證的可直接向所在市(縣、區)公證處申請辦理。
二、如何提出涉台公證申請
台胞、台屬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的申請,應向公證處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申請公證有關的文件或材料。如居民身份證、代理人的委託書、轉移財產事項的所有權證書等。申請辦理聲明書、簽名印鑑、收養子女、遺囑、扶養協議等公證事項的,不要委託別人代理。同時要填寫公證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包括:
(1)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職業、職務、工作單位和住址;
(2)申請公證的事項、理由和公證書使用的目的;
(3)有關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4)其他有關事項,如申請時間、利害關係人的姓名、住址、有無特殊要求等。申請表應親自用鋼筆填寫,字跡工整,不要漏項。填寫申請表有困難的,可請公證人員代填。
三、申請辦理涉台公證應注意哪些問題
申請辦理涉台公證書時,應注意:
(1)台胞台屬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如申請辦理結婚公證書,婚姻當事人應到大陸方戶籍所在地公證處申請辦理。
(2)數人共同申請辦理同一公證事項的,應共同到其中一個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請。共同申請有困難的,可以採用委託的方法解決。
(3)對公證事項不清楚的,可向公證人員進行諮詢,需要公證人員代寫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亦可向公證人員提出,如遺囑、撫養、收養協議、聲明書、贈與書等。
四、台灣企業或個人是否可在祖國大陸發布廣告
台灣企業和台胞在祖國大陸可以發布企業廣告、商品廣告和尋親廣告。對台灣企業和個人在祖國大陸發布的廣告,實行在代理、發布前集中審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負責廣告審查的具體事務。
五、如何申請發布涉台內容的廣告
台資企業發布在祖國大陸註冊的商標和企業名稱(不帶台灣母公司的名稱)的各類廣告,及我有關企業、單位發布帶有涉台內容的企業廣告、產品廣告、祝賀廣告,均應經廣告發布媒體的同級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審核,並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後方可發布。未經審核和備案,廣告經營單位不得代理和發布。
六、台灣同胞可否向我專利局申請專利
台胞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向我專利局申請專利。如申請人在台灣可委託祖國大陸親友代辦,也可全權委託設在香港的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辦理;如申請人在祖國大陸,可直接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申請,提交申請要提供在祖國大陸確切的聯系地址。台胞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字樣,應使用"中國台灣"。台胞在大陸申請專利的費用,用外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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